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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基本医保及补充医保的政策问答(2023年12月更新)

撰稿:   摄影:   编辑:   发布时间:2022-09-16  浏览量:6373

1. 问: 符合什么条件的学生可以参加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和学校补充商业保险?

: 我校在籍的全日制本科生,均可参加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在规定时间内参保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并缴费的学生,学校为其投保补充商业保险;未在规定时间内参保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并缴费的学生,学校为其投保意外险

2. 问: 学生参保的费用如何筹集?

: (1) 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根据20231月政策,除政府补贴外,个人每人每年缴纳430元。

(2) 学校补充商业保险: 学校全额补贴办理补充商业保险。

3. 问: 参保费用如何缴纳?

: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中,学生个人缴纳的430元采用个人自缴(厦门税务APP、闽政通APP、i厦门APP)或由他人代缴的方式缴纳至厦门税务部门具体缴费工作请以当年学校通知安排为准。学校补充商业保险的保险费,由学校直接缴纳至泰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4. 问: 未参加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解决?

: 所有医疗费用需由个人承担。

5. 问: 已参保学生看门诊有什么要求?如何结算?

:  学校补充商业保险门诊定点医院为翔安医院(思明院区)、厦门大学漳州校区门诊部(校医务室)和漳州开发区第一医院。三家门诊定点医院的门诊医疗费用结算方式如下:

(1) 翔安医院(思明院区)就医,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及学校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在持卡结算时即按比例当场实时结算。

(2) 漳州开发区第一医院就医的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在持卡结算时即按比例当场实时结算;学校补充医疗保险报销的费用需先自行垫付后再进行线下报销,保留好有效单据,于康复后向泰康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由保险公司按比例理赔。

(3) 厦门大学漳州校区门诊部(校医务室)就医的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及学校补充医疗保险报销都需要先自行垫付后再进行线下报销,保留好有效单据,于康复后向泰康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由保险公司按比例理赔。

6. 问: 参保学生的住院医疗如何就医并结算医疗费用?

:  学校补充商业保险对住院医疗不设定点医院,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皆可。参保学生到厦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住院治疗的,凭社保卡报销部分医疗费用,其余费用先自行垫付,并保留有效单据及相应材料,康复后向泰康保险申请理赔。

7. 问: 如何向泰康保险申请办理理赔手续?

:  泰康保险在我校设立理赔服务咨询中心,服务时间为周五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地点为5657威尼斯学生事务办理大厅(漳州校区主楼群3号楼2楼南侧)。其余时间请按照要求准备好相关票据,将报销材料投入学生事务大厅6号窗口的蓝色受理箱(务必留电话)。

8. 问: 学生在校期间患病需转异地或回原籍住院治疗的,应如何办理转院手续,其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  (1) 有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学生在校期间患病需转异地或回原籍住院治疗的,由本人持申请材料、学校证明及本市二级专科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转外就医审批表,经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其在异地或回原籍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凭相关凭证按规定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医疗费报销手续。

(2) 有学校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学生须在当地县(区)级以上的公立医院进行诊断治疗,返校后首先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部分医疗费用,其余费用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

9. 问: 参保学生进行教育实习、课题研究、社会调查活动等需在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医疗费报销上有何规定?

:  (1) 若是省外异地就医,应由本人先通过“厦门医疗保障”公众号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到所在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即可直接持厦门市医保卡结算就医费用。

2)若是省内异地就医,无需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到所在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直接持厦门市医保卡即可结算就医费用。

10. 问:每年1月1日到医保卡办卡完成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 1月1日到缴费办卡完成这段时间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学生本人先垫付可报销的费用,卡下发后至社保中心办理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然后再至泰康人寿办理补充商业保险理赔。至社保中心办理报销所需材料如下:

门诊(急诊)报销材料

住院报销材料

1)门诊发票(须加收费专用章)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费清单(收费清单项目应完整且合计金额与发票金额相符)原件及复印件;

3)门诊(急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4)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2份;

5)参保人本人具有银联标志的储蓄卡或借记卡(中信、招商银行及信用卡除外)2份;

6)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双面复印在同一页纸上)2份;

7异地就医报销还需:5657威尼斯学生异地就医证明(签署所在系印章后,再到学生事务大厅签署学工部印章)。

注意:意外受伤的需系内开具意外事故证明。

 

1)住院发票(须加收费专用章)原件及复印件;

2)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清单(收费清单项目应完整且合计金额与发票金额相符)原件及复印件;

3)住院病历或住院志原件及复印件;

4)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

5)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2份;

6)参保人本人具有银联标志的储蓄卡或借记卡复印件(中信、招商银行及信用卡除外)2份;

7)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双面复印在同一页纸上)2份;

8异地就医报销还需:5657威尼斯学生异地就医证明(签署所在系印章后,再到学生事务大厅签署学工部印章)。

其他注意事项:

1)学生自行至社保办理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须携带银行卡原件;

2)同时委托泰康代办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及学校补充医疗保障报销的,或仅委托泰康代办学校补充医疗保障报销的,个人须将身份证信息(正反面)与银行卡信息复印在一页纸上,复印件不清晰的,须用黑色水笔将账号信息抄写清楚,并同其他材料复印件一份,一起交至泰康保险公司受理点。

11. 问: 补充商业保险的门诊为什么指定翔安医院(思明院区)

: (1) 这是保险公司承保要求;

(2) 翔安医院(思明院区)长期为在校学生提供医疗服务,拥有大量的学生医疗服务经验;

(3) 在翔安医院(思明院区)能够实现实时理赔,学生无须费时费力办理理赔;

(4) 在翔安医院(思明院区)治疗便于采集学生的健康信息,有效地进行学生健康管理。 

因此,规定门诊必须在翔安医院(思明院区),转院治疗须获该院书面同意。

12. 问: 在其他医院治疗与在翔安医院(思明院区)治疗是否能享受同样的补充商业保险待遇?

:(1)经翔安医院(思明院区)认可的转院治疗,均可享受与翔安医院(思明院区)治疗同样的保险待遇;

2)假期异地治疗,能获得理赔。

13. 问: 每次开药有药量限制吗?

: 普通门诊开药不超过3天,慢性门诊开药不超过7天;急诊开药不超过3天;出院带药不超过7天;超过部分泰康保险不予理赔。

14. 问: 有自费药的限制吗?

: 自费药需要自行负担。标准按照国家及厦门市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执行。

15. 问: 对索赔单证有些什么具体的规定?

: (1) 索赔时所提供的病历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病历上清晰注明病情、检查、治疗、用药及剂量。

——病历上的诊病日期须与收据上的日期一致。

(2) 收据上的姓名若有误必须由医院更正后加盖医院校对章。

16. 问: 意外事故证明由什么部门开具?

: 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开具;刑事案件由派出所或刑警部门开具;一般事故由院系或学工部开具。